宪法宣誓制度是什么时候写入宪法的?

原创
王世贞 2026-04-05 10:26 阅读数 132 #普法论坛

精选专业回答:

宪法宣誓制度是通过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该修正案在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了一款,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关于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实施,其核心法律依据并非仅限于宪法条款,而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2月24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进行详细规定,该决定明确了宣誓人员范围、誓词内容、组织主体及仪式程序等具体操作规则。在理解这一制度时,需要明确区分“写入宪法”与“具体实施”两个层面:宪法修正案确立了这项制度的根本法地位和原则性要求,而具体的宣誓程序、适用对象等操作性内容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细化,二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宪法宣誓法律制度框架。从法律效力和适用上看,宪法宣誓是一项法定强制性程序,属于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的法定前置环节,其本身不直接产生诸如任免、奖惩等具体的行政或法律后果,但未依法进行宣誓则不符合法定就职程序要求。在实践操作中,如果您涉及需要履行宪法宣誓的法定职责,首要步骤是确认自身是否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所明确列举的宣誓人员范围,例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等;应主动与所在单位或任命机关的人事或组织部门对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参加统一组织的宣誓仪式;需准确理解和诵读法定的统一誓词,确保宣誓行为的严肃性和规范性。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本回复仅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的普法性解读,不构成任何正式的法律意见或操作指导,对于具体任职程序中的个别问题,建议您咨询所在单位的法制部门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帖子声明

本内容由论坛用户发布及回答,不代表八方论坛立场。未经论坛及用户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热门